南都电源: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1-04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中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要求,未发生《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 2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外,其余 366 名激励对象满足《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全部行权条件。
本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366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
量为 991 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