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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都电源: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2016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于 2016 年 6 月完成,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安信证券仍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专项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
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
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安
信证券指派金波先生、丁然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及具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因
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
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证券自
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承接安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对安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期
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金波:男,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先后负责或参与鼎胜新材
IPO、博泰家具 IPO、方正电机再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南都电源 2017 年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聚光科技再融资、陕天然气再融资、东软载波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
在公司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及再融资等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丁然:男,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先后负责或参与海天精
工 IPO、桐昆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南都电源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
正电机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恒逸石化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台华新
材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