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都电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
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
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
用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
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
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