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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都电源: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1-09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南都华铂新材料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与
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的解除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都电源”)全资
子公司安徽南都华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铂新材料”)注册
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原定拟将南都华铂新材料注册资本减少至 5,000 万元。
在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拟将持有的南都华铂新材料 43%股权转让给朱保义、胡
磊、安徽保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佳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悦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铂阜技
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 43%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 2,150 万
元,其中已实缴金额为 774 万元,剩余 1,376 万元出资额尚未缴付。其中已实缴
部分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774 万元,未实缴部分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0 元,相应实缴
出资义务依法由受让方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
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
    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拟继续持有南都华铂新材料股权,经双方友好协
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三、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未实际履行,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各股权受让方也未实
际出资,现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以资各方
共同遵守。
    1、各方同意终止该转让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各方均须对在本协议的协商、签署以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本协
议其他方的任何信息、文件、数据等全部资料予以保密。
    3、凡由本协议引起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发生争议后的三十(30)天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扫描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四、 终止本次收购事项的决策程序
   由于原交易对手朱保义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保铂合伙企业、悦铂合伙企业为公

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南都华铂新材料部分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南都华铂新材料减资并转让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已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的解除协议。公司
关联董事朱保义、王莹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则,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终止本次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转让事项尚未正式实施,终止本次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
开展、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与朱保义、保铂合伙企业、悦铂合伙企业之间未发生关联交
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查及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上述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