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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都电源: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审议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安徽宝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鸿新材料”)、安徽省金鸿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新
材料”)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新增预计 2022 年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
不超过 1,000 万元。
    关联董事朱保义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补充确认及新增预
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对相关交易进行自查时,发现 2019 年至今存在部分交易事项属于关
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现补充确认如下:
    1、与宝鸿新材料的交易明细
    公司原子公司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从宝鸿新材料
采购隔板纸。宝鸿新材料为朱保义先生之兄弟朱保红所实际控制的企业。现将公
司及子公司与宝鸿新材料发生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如下:

                                                                    发生额占
关联                    关联交   发生年   关联交易   补充确认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同类业务
  人                    易内容     度     定价原则     (元)
                                                                    比例(%)



                                      1
         向关联人采购原
                          隔板纸          2019         市场定价     2,735,219.81           7.52
             材料
宝鸿
         向关联人采购原
新材                      隔板纸          2020         市场定价     16,967,529.13      41.37
             材料
料
         向关联人采购原
                          隔板纸          2021         市场定价     29,872,249.24      41.21
             材料
    2、与金鸿新材料的交易明细
    公司原子公司南都华宇因日常经营需要,从金鸿新材料采购电解铅;子公司
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鸿新材料销售液氧。金鸿新材料为朱保义先
生之兄弟朱保红任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公司及子公司与金鸿新材料发生关联
交易补充确认如下:

                                                                                      发生额
关联                       关联交        发生年        关联交易     补充确认金额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别
  人                       易内容          度          定价原则       (元)          业务比
                                                                                      例(%)

         向关联人采购原
金鸿                       电解铅         2021         市场定价     48,663,814.42          4.05
             材料
新材
         向关联人销售产
料                            液氧        2021         市场定价      116,877.88            3.17
           品、商品
       (三)新增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情况
    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算,公司及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预计   2022 年截止目
                     关联人
           别                          内容           价原则         金额       前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
                    宝鸿新材料        隔板纸         市场定价       1,000              0
         购原材料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宝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7-12-15
    (2)法定代表人:魏凤玲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4)公司住所:界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经五路 16 号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主营业务:AGM 玻纤隔板、玻纤陶瓷纤维纸、玻纤空气过滤纸、塑料
制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朱保红                          510                 51.00
   2                   魏凤玲                          290                 29.00
   3                    朱萍                           200                 20.00
                 合 计                             1,000                  100.00

      (8)2021 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1          资产总额                           5,931.00                      6,392.00

  2        所有者权益                           3,401.00                      3,429.00

  3          营业收入                           3,883.00                      1,952.00

  4           净利润                               75.00                           27.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宝鸿新材料为公司经理朱保义先生之兄弟朱保红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公
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宝鸿新材料财务经营正常、财
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4、宝鸿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省金鸿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6-01-10
      (2)法定代表人:朱保红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4)公司住所:界首市经济开发区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创业路 1 号
       (5)注册资本:10,000 万
       (6)主营业务:锡泥、锡灰、碱渣、锡渣及含锡铅锑物料再生资源回收利
用、加工冶炼;再生精锡、粗锡、锡合金、铅锑合金生产、销售;冶炼技术研发;
废旧金属、有色金属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凭环保审批手续经营。)
       (7)股东结构: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王东                       5,000                   50.00
   2                   魏凤玲                      5,000                   50.00
                  合 计                           10,000                  100.00

       (8)2021 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1          资产总额                          25,917.00                     23,921.00

  2         所有者权益                         12,439.00                     13,127.00

  3          营业收入                          28,591.00                      9,731.00

  4           净利润                           -1,519.00                        686.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鸿新材料为朱保义先生之兄弟朱保红任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构成关联
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金鸿新材料财务经营正常、财
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4、金鸿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宝鸿新材料、金鸿新材料发生关联交易,
主要包括向宝鸿新材料采购隔板纸、向金鸿新材料采购电解铅、向金鸿新材料销
售液氧。上述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基
于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综上,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4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鸿科技、宝鸿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可为公司增加收入及效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双方上述日常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就2019-2021年度部分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
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
程,从严进行关联方的识别,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
况再次发生。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
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
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们一致同意
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5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针对上述关联交
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审议批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
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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