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告、对子公司的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等事宜。同时,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
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2
1 第六届第十八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日
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嘉兴银行
开展融资合作并为经销商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2 第六届第十九次
日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2021 年 4 月 26
3 第六届第二十次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日
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继续延期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
第六届第二十一 2021 年 7 月 15
4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
次 日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
第六届第二十二 2021 年 8 月 20 文及摘要>的议案》
5
次 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第二十三 2021 年 10 月 全文>的议案》
6
次 22 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东股权的议案》
第六届第二十四 2021 年 10 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7
次 29 日 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
权并放弃相关优先购买权的 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专利权及专利
申请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
形成对外关联财务资助的议 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
第六届第二十五 2021 年 12 月
8 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
次 17 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部
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减资
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能够顺利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不断完善,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经营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的制衡机制。本年度未发生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了会计报表及有关财务资料。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
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经全
体监事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
原则,定价合理,属正当的商业行为,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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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