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子公司签署200MWh储能电站EPC合同的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2-07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 200MWh 储能电站 EPC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
容、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合
同的具体落实有助于公司新型电力储能业务进一步提升和拓展。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互联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都能源”)于近日与湖南经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湖南和正电
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与郴州昇锦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郴州福冲
100MW/200MWh电池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合同》。南都能源本次合同签署项目主要
情况如下:
1、发包人:郴州昇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2、承包人:湖南经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浙江南都能源互联网
有限公司(成员一)、湖南和正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二)
3、工程名称:郴州福冲100MW/200WWh电池储能电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4、工程地点:郴州市宜章县220kV福冲变电站东南侧,宜章大道东侧,县
道X152南侧。
5、工程规模: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200MWh。
6、公司子公司南都能源具体负责范围及金额为:电池及电池仓、PCS设备
采购,采购费用暂列金额为人民币3.04亿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按实
际发生金额结算。
7、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具备带电条件。
具体开工日期:在取得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统批复、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后,并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郴州昇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锦新能源”)
法定代表人:彭灿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02-08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北路 11-2 号 3 楼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技术推广;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
风力发电的咨询服务、评估服务、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电站的运营;
配电网的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产品与系统的销售、研发;新能
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运营;新能源
汽车充电信息化平台开发运营;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昇锦新能源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项目不涉及关
联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与昇锦新能源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昇锦新能源为国有上市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履
约能力有保证。
(二)联合体成员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经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经研电力”)
法定代表人:陈霖华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07-09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韶山北路 38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地球物
理勘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建设工
程检测;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
护、运营、租赁;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设计服务;
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服务;应用
无人机开展测绘航空摄影;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务服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
询、设计、施工及运营;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湖南经研电力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项目不涉
及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与湖南经研电力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湖南经研电力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属公
司,履约能力有保证。
2、公司名称:湖南和正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和正电气”)
法定代表人:谢振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02-12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民权路巨丰中心 A 座 15 楼 1516-
1517 号
经营范围:电缆工程施工;变电站工程施工;线路工程施工;城市亮化工程
施工;电器设备销售、劳务分包作业。(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湖南和正电气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项目不涉及
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与湖南和正电气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湖南和正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具备丰富项目经验,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南都能源与湖南经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湖南和正电气工程有限公
司作为联合体与郴州昇锦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郴州福冲100MW/200MWh电池储
能电站EPC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发包人:郴州昇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湖南经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浙江南都能源互联网有
限公司(成员一)、湖南和正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二)
1、工程名称:郴州福冲100MW/200WWh电池储能电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郴州市宜章县220kV福冲变电站东南侧,宜章大道东侧,县
道X152南侧。
3、工程规模: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200MWh。
4、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征地及手续、施工
建设(含电站布置及站内道路、配套地基处理、线路及对侧变电站的改造等所
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取得本电池储能项目并网手续,通过国网公司接入系
统验收,投入商业运行、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
保期满止的全部工作。
5、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425,109,500 元(含税)。其中建筑安装工程
费、设备/材料费(不含电池及电池仓、PCS 设备)、技术服务费、其他费用采
用总价包干。电池及电池仓、PCS 设备采购费采用暂列形式,按实际发生金额
结算。
6、公司子公司南都能源具体负责范围及金额为:电池及电池仓、PCS 设备
采购,采购费用暂列金额为人民币 3.04 亿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13%,按
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结算条件及比例:合同签订后,提供合格有效的履约保函支付预付款
10%;设备准备完成 10 日内支付 30%;设备到货后 10 日内支付 30%;竣工投运
后 10 日内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预估为 27%;待质量保证期 1 年满后,开具等
额保函,继续质保 9 年,待收到等额保函后支付结清 3%质保金。
7、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具备带电条件。
具体开工日期:在取得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统批复、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后,并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8、承包人主要承诺
(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建设实现“零缺陷”移交,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
省部级优质工程质量要求。
(3)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
(4)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工程安全要求。
(5)遵守国家相关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相应的资
源配置,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6)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
(7)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
持归档与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档案归档率 100%,资料准确率 100%,案卷
合格率 100%,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系统;同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移交竣工资料。
(8)积极进行设计优化工作,及时主动反映有可能对工程投资造成影响的
任何事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投资浪费的相应责任。
9、发包人主要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
支付的款项。
10、主要违约责任
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
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
意进度付款申请。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进度款的 0.3%向
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
期延误;承包人逾期完成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
价 0.3%的违约金。
11、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协议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承包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我国电力系统进入了构建以新能源为
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阶段,推动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为储能大
规模的市场化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公司作为储能行业领先者,实现了多年的技术积累,引领和推进储能行业发
展,具备了从方案设计、系统集成、运营维护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全面技术能力,
得到行业及国内外客户一致认可。在用户侧、电网侧、新能源发电侧均已实现大
规模应用;在独立储能电站、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应用领域均有规模化
使用。公司本次中标郴州福冲200WWh电池储能电站项目,再次验证了公司储能整
体解决方案在储能行业的竞争优势。公司将持续规模化推进新型电力储能业务,
为国家实现2030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持续贡献力量。2022年至今,公司已累
计中标及签署新型电力储能项目合计约1.2GWh。
若本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新型电力储能业务拓展及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本次公司签署合同金额为约3.04亿元人民币(含税),占2021年公
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约2.57%。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在上述相关项目验收
后确认收入。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容、
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郴州福冲 100MW/200MWh 电池储能电站 EPC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