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年2月28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5:00至2018年3月16日 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 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21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1,555,209,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所持股份 1,506,820,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所持股份 48,389,3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1.54%。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 :同意票1,555,192,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1,6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7,300股; 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为汾阳市碧水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54,654,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对票55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3,483,8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66%;反对股份票555,100股; 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为汾阳市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5,191,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8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8,100股; 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为汉中市汉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41,005,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99.09%;反对票14,203,7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49,835,109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1.34%;反对股份票14,203,795 股;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为吉林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41,005,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反对票14,203,7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49,835,109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1.34%;反对股份票14,203,795 股;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为平顶山市豫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55,191,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8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8,100股; 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为舞阳县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55,191,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8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8,100股; 弃权股份0股。 3 8、审议通过《关于为通化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55,191,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8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8,100股; 弃权股份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406,401,7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0%;反对票14,203,7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8%;弃权 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49,835,109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1.34%;反对股份票14,203,795 股;弃权股份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406,401,7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反对票14,203,7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8%;弃权 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49,835,109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1.34%;反对股份票14,203,795 股;弃权股份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7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 审议结果:同意票1,420,587,4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8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8,100股; 弃权股份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7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4,654,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对票55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3,483,8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66%;反对股份票555,100股; 弃权股份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5,192,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1,6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7,300股; 弃权股份0股。 1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5,191,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票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804股,占出席会 5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份票18,100股; 弃权股份0股。 15、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文剑平先生、刘振 国先生、戴日成先生、龙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5.01、选举文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44,661,8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53,491,281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3.57%。 15.02、选举刘振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44,661,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53,491,28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3.57%。 15.03、选举戴日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44,661,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53,491,28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3.57%。 15.04、选举龙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44,661,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53,491,28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3.57%。 16、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樊康平先生、王月 6 永先生、刘文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16.01、选举樊康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5,191,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705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 16.02、选举王月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5,191,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7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 16.03、选举刘文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5,191,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7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 17、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陈亦力先生、周念 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本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7.01、选举陈亦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1,642,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0,471,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7.83%。 17.02、选举周念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5,191,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99.99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4,020,70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