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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06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年4月21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
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
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30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1,557,349,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所持股份 1,507,119,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所持股份 50,229,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1.6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


                                         1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 :同意票1,557,303,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438,9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41,1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 :同意票1,557,303,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438,9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41,1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 :同意票1,557,303,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438,9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41,1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
   审议结果 :同意票1,557,303,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438,9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41,1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7,343,0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票5,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478,5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98%;反对股份票5,950股;
弃权股份0股。
   6、逐项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1、审议通过与吉林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7,135,8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271,3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3%;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2、审议通过与南京城建环保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705,06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208,7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股东文剑平、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案获
得通过。


                                  3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5,667,477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87%;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3、审议通过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22,532,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股东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5,667,477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87%;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4、审议通过与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422,532,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股东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5,667,477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87%;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5、审议通过与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422,532,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股东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5,667,477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87%;反对股份票4,450股;


                                  4
弃权股份208,700股。
   6.6、审议通过与内蒙古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7,135,8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271,3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3%;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7、审议通过与云南城投碧水源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57,135,8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271,3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3%;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8、审议通过与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997,535,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票208,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股东刘振国、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5,667,477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87%;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9、审议通过与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422,532,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股东何愿平回避表决。该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65,667,477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87%;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10、审议通过与贵州欣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6,838,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股东龙利民回避表决。该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271,3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3%;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11、审议通过与广东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7,135,8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271,3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3%;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6.12、审议通过与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1,557,135,8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271,354股,占出席会


                                  6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3%;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208,7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7,303,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反对票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票
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438,9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票4,450股;
弃权股份41,10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41,141,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15,910,0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股东龙利民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84,574,44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4.71%;反对股份票15,910,064
股;弃权股份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41,077,8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反对票15,973,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股东龙利民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84,511,14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4.68%;反对股份票15,973,364
股;弃权股份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为九江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57,281,2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99.996%;反对票67,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00,416,754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票67,750股;
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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