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
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54 名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14,140 股。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泗阳新源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泗阳新源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水务”)为本公
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 30%。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新源水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
行申请的 28,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 37.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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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10,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碧水源”)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长泰碧水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长泰
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5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 100%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6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同时长泰碧水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河商通”)为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碧水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碧水源”)的控股子公
司。公司持有山东碧水源 51%股权,山东碧水源持有商河商通 80%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商河商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
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1,9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 100%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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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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