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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11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碧水源”)拟与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必
兴”)签订《关于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
持有的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青源”)7%的股权及其
所应附有的所有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现金 165,359,712 元转让给西
藏必兴。转让后,公司将持有德青源 16%股权,西藏必兴将持有公司 16.93%股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10.1.6 条规定,西藏必兴为公司关联法人。本
次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165,359,712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不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30,1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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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9 日
   企业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西路西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
号工位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
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股权结构: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普
通合伙人持有其 0.08%股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23.06%股权;自然人文
剑平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23.06%股权;自然人何愿平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15.37%股权;自然人梁辉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15.37%股权;自然人刘振国作
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7.69%股权;自然人陈亦力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7.69%股
权;自然人陈云海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7.69%股权。
   关联关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10.1.6 条规定,西藏必兴为公司关联法
人。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018 年年
初至今,公司与西藏必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万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凯民
   注册资本:70,306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10 号楼 2 层
   经营范围:家禽深加工;花卉深加工;屠宰加工畜禽(限分支机构经营);
生产饲料;生产、销售湿全蛋液、湿蛋清液、湿蛋黄液、煮鸡蛋;沼气发电;餐
饮服务;销售食品;粮食收购;饲养家禽;种植蔬菜、水果、花卉;销售自产的
畜禽及种苗、饲料、花卉;销售饲料原材料;批发机械设备及配件;会议服务;
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餐饮服务、粮食收购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2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
水峪村东北)
   (二)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转让前,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为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
公司 25.60%股权,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23%股权,西藏必兴持有标的公司 9.93%股
权,北京德青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7.56%股权,北京瑞益
德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 4.27%股权,北京合力信德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标的公司 3.88%股权,北京神州良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3.66%股权,北京合力惠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 3.54%股权,哲
思农业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3.09%股权等。
   转让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为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
公司 25.60%股权,西藏必兴持有标的公司 16.93%股权,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6%
股权,北京德青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7.56%股权,北京瑞
益德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 4.27%股权,北京合力信德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3.88%股权,北京神州良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
司 3.66%股权,北京合力惠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 3.54%股权,
哲思农业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3.09%股权等。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德青源集团成立于 2000 年,总部设立在北京,是以蛋品为核心,产业链上
下游涵盖种禽和生物质能源的大型产业化集团。集团在中国设立多个养殖基地,
集祖代、父母代、商品代蛋鸡养殖为一体,在养殖过程中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创立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建立了全球先进的循环经济标准,引
领农业产业化,持续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生态食品和清洁能源。国家蛋品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为中国蛋品行业的最高研发机构,致力于蛋鸡健康养殖、蛋品深加
工、蛋鸡场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研发,多年以来通过蛋品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发
展,有力推动了中国蛋品产业的结构升级。德青源现有延庆、黄山、滨州及云养
殖计划生产基地,2015 年德青源的循环农业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引入国家扶贫
事业,德青源与政策性银行联合发起资产收益型产业扶贫计划。
   (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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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德青源资产总额 118,360.92 万元,负债总额
48,781.88 万元,净资产 69,290.81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 72,409.60 万元,利
润总额-5,993.90 万元,净利润-6,004.18 万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德青源资产总额 160,696.01 万元,负债总额
21,227.22 万元,净资产 6,274.78 万元。2018 年 1 月-6 月营业收入 9,005.31
万元,利润总额-1,504.81 万元,净利润-1,435.74 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内容
   西藏必兴以现金收购公司持有的德青源 7%的股权及其所应附有的所有权益,
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西藏必兴转让标的资产。
   交易完成后,西藏必兴与公司对德青源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6.93%、16%。
   (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经友好协商,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为 165,359,712 元(大写:壹亿陆仟伍佰叁
拾伍万玖仟柒佰壹拾贰圆整,含税费)。本次定价参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购买德青源部分股权的估值,并在此基础上增加 5%溢价。
   (三)交易价格的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完成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后 90 个自然日内,西藏必兴向公
司支付标的资产对应交易价格,即共计支付人民币 165,359,712 元(大写:壹亿
陆仟伍佰叁拾伍万玖仟柒佰壹拾贰圆整)。
   (四)交割日及过渡期安排
   1、公司承诺,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以
上工作全部完成即为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完成之日即为标的资产交割日。
   2、基准日(含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持续期间为标的资
产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损益,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
例享有。
   (五)交易后的利润分配
   完成交易后,西藏必兴及公司按交易后的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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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并承担目标公司所负债务,及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但对于目标公司 20186
月 30 日之后的未分配利润,西藏必兴及公司按交易后的持股比例(16.93%、16%)
享有;对于目标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记之前的未分配利润,西藏必兴及公司
按交易前的持股比例(9.93%、23%)享有。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公司与德青源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股比
例由23%降低至16%,有助于改善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发挥团
队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公司本次转让德青源部分股权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转让参股公司德青源 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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