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12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
参加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碧水源”)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碧水源”)的
全资子公司。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张家界碧水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界武陵源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为 9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同时张家界碧水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山西水投碧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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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山西水投碧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源公司”)为本公司
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碧源公司 39%股权。
为加强高平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碧源公司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100 万元的建设资金贷
款提供 43.33%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6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上述担保为关联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
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安县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公安县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安碧水源”)为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公安碧水源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申
请的本息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334.81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 15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祁阳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祁阳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阳碧水源”)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72%。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祁阳碧水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
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21,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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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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