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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15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环境”)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为加强北京片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碧海环境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为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 8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城碧水源”)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宽城碧水源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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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办理的 3,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 12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柳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柳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良业”)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良业”)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北京良业 80%股份,北京良业持有柳州良业 91.36%股份。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柳州良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
请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担保
期限不超过 10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温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温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良业”)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良业”)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北京良业 80%股份,北京良业持有柳州良业 89.1%股份。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温州良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
请的金额 36,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10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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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德阳市旌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承
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安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拟与德阳市旌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旌辉投资”)签订《德阳市寿
丰河截污干管工程、中江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等四个项目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其中久安公司将负责上述项目的工程施工建设
部分,该部分总投资约为186,709.26万元。
    公司持有旌辉投资49%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龙利民先生同时担任旌辉投资
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旌辉投资
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龙利民先生回
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上述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截至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关联交易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惠民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安公司”)
拟与江苏惠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水务”)签订《宿城区镇村生活污
水治理工程 PPP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期)》,其中久安公司将负责新建污
水处理设施 89 座(污水处理能力 2.526 万吨/天)、提升泵站 25 座、铺设管网
约 1,800 公里,投资额约 100,427.32 万元。
    公司持有惠民水务 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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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6 条规定,惠民水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因上述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截至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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