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17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年11月28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5:00至2018年12月14 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 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29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1,334,026,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所持股份 1,279,940,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0.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所持股份 54,085,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1.72%。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2、审议通过《关于为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3、审议通过《关于为柳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4、审议通过《关于为温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德阳市旌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承包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612,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关联股东龙利民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7,8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09,3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惠民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10,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7,8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09,3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管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2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14,043股,占出席会议持 3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4%;反对票423,1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8、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9、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 2,706,163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碧水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30,909,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 2,706,2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8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5%;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 2,706,26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4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