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6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18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2018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18年5月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
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18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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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8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11、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高管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二)2018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
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8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
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职责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
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8年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
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18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
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
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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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2015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8,696.96万元,截止2018年12
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9,578.87万元。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除已变更募集资
金投向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按预定计划实施,未出现变更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上述已变更募投项目的详细内容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8年,公司不存在达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
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
2018年,公司没有重大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18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
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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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
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
真实、有效的。
2019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依法运作、规
范发展,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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