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顺延实施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05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顺延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35),公司
董事、高管戴日成先生计划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起两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
币 1,000 万元-1,100 万元,戴日成先生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155),公司董事、高管戴日成先生因避开定期报告窗
口期、办理创业板证券账户开户手续等原因,截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尚未实施
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8),戴日成先生将原增持计划期限延长 4 个月,即延
长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信息
敏感期、停牌事项等,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除上述调整外,增持计划其他
内容不变。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的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增持计划中对实施期间的约定,因增持实施期间存在公司 2018 年年度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窗口期、2019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窗口期、2018 年年度报
告窗口期、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窗口期等共计 76 日,本次增
持计划的时间将进行顺延,即将原增持时间顺延至 2019 年 7 月 7 日,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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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戴日成先生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戴日成先生
2. 截至目前,戴日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戴日成先生在本次增持公司
股份前十二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
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同时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戴日成先生计
划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7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
窗口期及重大事项信息敏感期、停牌事项等,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1,100 万元。戴日成先生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戴日成先生因避开年度报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业绩预告、
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窗口期等原因,目前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期限顺延的说明
根据增持计划中对实施期间的约定,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信息敏感
期、停牌事项等,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关于
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暨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
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2019
年 2 月 27 日披露《2018 年年度业绩快报》,2019 年 3 月 1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
东签署<股份转让暨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
变更的进展公告》,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拟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窗口期的规定及董事不得在窗口期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等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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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将从 2019 年 4 月 22 日起顺延 76 日至 2019 年 7 月 7 日。除上述时间顺
延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及重大事项窗口期等
敏感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等具有不确定性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上述风险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
指引》等规定;
3. 公司将继续关注戴日成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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