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04-30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06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
(3)公示途径: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结果: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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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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