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9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07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六安碧水源德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被担保人六安碧水源德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碧水源”)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4.90%。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六安碧水源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六安分行营业
部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平潭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平潭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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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平潭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潭分行申请的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长期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木垒县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木垒县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科发”)为本公司参
股公司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碧水源”)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持有新疆碧水源29.80%股权,新疆碧水源持有木垒科发100%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木垒科发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木垒哈萨克自治
县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15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一般水利建设中长
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8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
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 10 年期项目贷款人民币 30,000 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此笔项目贷款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担
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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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由于该项目已有其它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
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
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
公司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8年。具体担保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2)。由于该项目已有其它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
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50,510,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已于2019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因此,根据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68元调整为4.641元。独立董事就该调整事项发表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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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
9名激励对象获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41元。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9年5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有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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