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27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10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亦力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请参见公司
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郑广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亦力先生、监事周念云女士提交的书
面辞任申请,陈亦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
席职务,辞任后,陈亦力先生仍在子公司任职;周念云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任后,周念云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
鉴于陈亦力先生及周念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 3 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陈亦力先生及周念云女士的辞任申
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齐缺额后生效,在辞任申请生效
前,陈亦力先生及周念云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郑广锋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
会届满之日止。
郑广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哈成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亦力先生、监事周念云女士提交的书
面辞任申请,陈亦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
席职务,辞任后,陈亦力先生仍在子公司任职;周念云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任后,周念云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陈亦力先生及周念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 3 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陈亦力先生及周念云女士的辞任申
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齐缺额后生效,在辞任申请生效
前,陈亦力先生及周念云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哈成云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
会届满之日止。
哈成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2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期权代码 036220)部分已授予股票期
权共计 6,557,304 份。本次注销后,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期权代码
036220)已履行完毕。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
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此项注销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对本次
《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3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广锋先生,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曾荣获海淀园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02 年 8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同方
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北京碧水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16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郑广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300,06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哈成云先生,1971 年出生,北方交通大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5 年 2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北京昌平第二建
筑公司技术部项目经理;2000 年 8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北京东城东兴建筑公司项
目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广东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
理;2008 年至今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副经理、副总经理。
哈成云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9,57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