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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18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大股东新华基金-民生银行-碧水源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大股东新华基金-民生银行-
碧水源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华资管计划”)计划于该公告发布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63,060,2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新华资管计划出具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新华基金-民生银行-碧水源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碧水源股
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知悉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新华基金-民生银行                2019年9月24
                     集中竞价
-碧水源定增 1 号资              日至2019年10       6.9498   31,428,642      0.99
                     交易方式
    产管理计划                     月14日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认购 2015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及其资本公积转增股


                                        1
本部分。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告的新华资管计划拟减持公司 63,060,273 股股
份的计划,目前尚未实施完毕。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新华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37,786,698       4.35%    106,358,056      3.36%
民生银行-
  碧水源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786,698       4.35%    106,358,056      3.36%
增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公司股份事宜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新华资管计划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新华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新华资管计划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基金-民生银行-碧水源定增1号资
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碧水源股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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