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19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被担保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仪器”)为本公司参
股公司,公司持有中兴仪器 20%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中兴仪器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戴日成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
保,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
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被担保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仪器”)为本公司参
股公司,公司持有中兴仪器 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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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中兴仪器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戴日成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
保,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
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赤水市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赤水市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水清源公司”)
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赤水清源公司 1%股权,贵州贵水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贵水”)持有赤水清源公司 78%股权,贵州中筑建设有
限公司持有赤水清源公司 1%股权。公司持有贵州贵水 49%股权,贵州贵水持有贵
州中筑建设有限公司 51%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公司为赤水清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中长期贷款提供 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龙利民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
保,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
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苏岭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江苏岭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岭源”)为本公司参
股公司,公司持有江苏岭源 20.11%股权,碧水源香港环保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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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19.89%股权。公司持有碧水源香港环保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江苏岭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牵
头的银团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 47.06%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4,12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派驻江苏岭源的董事哈成云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的监
事,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保。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安建设”)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久安建设 100%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久安建设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剑平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本次担保的债权人北京
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保,因截
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久安建设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太和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太和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碧水源”)为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85%,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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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太和碧水源 4.99%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太和碧水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
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联合牵头的银团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68,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
起 25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已实施完
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
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6,162.58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
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也出具了明确同意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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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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