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12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2 月 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广锋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公司经对比核查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相关政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
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拟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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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监事会对本次绿色公司债券
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
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文件规定期限内,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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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
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所支持的绿色产业、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募集资
金的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1、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的上市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
的交易流通事宜。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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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4、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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