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为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2-12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了《关于为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河商通”)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山东碧水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山东碧水源投资有
限公司 51%股权,山东碧水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商河商通 80%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商河商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
湖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5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
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利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81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商西路 33 号联荷电商产业园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推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投资、
建设、运营,自来水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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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碧水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商河商通 80%股权,商河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商河商通 20%股权,公司持有山东碧水源投资有限公
司 51%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商河商通资产总额 22,391.61 万元,负债总额
9,267.96 万元,净资产 13,123.65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020.38 万
元,利润总额 305.49 万元,净利润 313.65 万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品泽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商河商通资产总额 23,044.15 万元,负债总额
9,672.34 万元,净资产 13,371.80 万元。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 821.52 万元,
利润总额 248.68 万元,净利润 248.15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商河商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
湖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2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提供的担保主
要是为满足商河商通项目建设需要。被担保的商河商通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
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持有山东碧水源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
山东碧水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商河商通 80%,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因商河商
通其他股东为国有企业,银行出于主体综合信用考虑,要求公司为此次固定资产
贷款提供全额担保,且商河商通以商河县供排水一体化 PPP 项目资产为该笔担保
提供了全额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
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商河商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
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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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商河商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明湖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5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28,675.33 万元(含
本次担保),占 2018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02%,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 2,462,219.8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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