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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3-0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碧水源

股票代码:300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何愿平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感化胡同3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3月2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写。
    2、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声 明………………………………………………………………………………1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2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2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何愿平
碧水源、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608号”文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非公开发行股份           指   2015年8月13日向 特定3名投资 者非公开发 行A股
                              147,800,595股,并于2015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                 指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
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何愿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感化胡同3号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

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

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增发股份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5%以下
后又主动减持股份的,应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限售义务。
    2015 年 8 月,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
由 5.07%被动稀释至 4.25%,成为持股比例 5%以下股东。
    2020 年 3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为 4.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方式主动减持。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被动稀释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54,623,20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7%。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134,603,877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4.25%。
    2、权益变动方式
    (1)权益变动前股份被动稀释情况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因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增加总股本
147,800,59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5.07%被动稀释至 4.46%。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2015 年
全年公司激励对象行权共计 4,720,603 股,公司股本相应增加 4,720,603 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4.46%被动稀释至
4.44%。
    201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增加总股
本 30,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4.44%被动稀释至 4.34%。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59,498,67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4.64225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由
54,623,209 股变为 134,603,877 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关
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2016

                                   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2016 年全年公司
激励对象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认购合计共计 23,206,184 股,公司股本相应增加
23,206,184 股。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4.34%

被动稀释至 4.30%。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关于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关于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
案》,2017 年全年,公司激励对象行权共计 12,434,113 股,公司股本相应增
加 12,434,113 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4.30%被动稀释至 4.29%。2018 年全年,上述激励对象合计行权共 11,221,308

股,公司股本相应增加 11,221,308 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4.29%被动稀释至 4.27%。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914,14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4.27%
被动变为 4.28%。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9 名激励对象获授

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相应增加 2,000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
股比例由 4.28%被动稀释至 4.25%。
    (2)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对应时点的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本比例     股本(股)

何愿平     集中竞价   2020年3月2日       600,000      0.02%      3,164,596,594


    3、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34,003,877 股股份,
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4.23%。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中 30,806,92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22.99%,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3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00,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
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
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愿平

                                                    2020 年 3 月 2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以上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
资者查阅。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
                        公司
股票简称                碧水源                        股票代码         300070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宣武区感化胡同 3
                        何愿平
称                                                    通讯地址       号院
                        增加 □     减少    √
拥 有 权益 的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 为 上市 公司 第 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 前 拥有 权益 的 股
                        持股数量:134,603,877
份 数 量及 占上 市 公
                        持股比例:   4.2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 拥 有
                        变动数量:600,000 股     变动后数量:134,003,877 股
权 益 的股 份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02%           变动后比例:4.23%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 市 场买 卖该 上 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3
控 股 股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持 时是 否 存
                        是   □          否     □
在 侵 害上 市公 司 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 股 股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持 时是 否 存
在 未 清偿 其对 公 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 其 负债 提供 的 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益 变动 是 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何愿平

                                                                   日期:2020 年 3 月 2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