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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0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08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9 名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锁期合计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黎城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黎城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城碧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黎城碧源 94.0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黎城碧源 0.95%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黎城碧源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潞城市支行申请
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7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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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黎
城碧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绥化碧清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绥化碧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化碧清”)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持有绥化碧清 51%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绥化碧清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化市分行申请
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6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2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绥化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绥化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化公司”)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绥化公司 51%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绥化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化市分行申请
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2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




                                   2
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赤峰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赤峰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锦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持有赤峰锦源 99.999996%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赤峰锦源在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
议生效之日起 10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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