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12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碧水源 股票代码 30007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 兴 姜 为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 23-2 号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 23-2 号 办公地址 碧水源大厦 碧水源大厦 电话 010-88465890 010-88465890 电子信箱 IR@originwater.com IR@originwater.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53,928,552.51 3,556,337,880.12 -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976,547.62 25,765,444.97 311.31%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0,153,630.64 20,972,206.22 329.87%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3,728,040.11 120,927,120.57 291.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35 0.0082 308.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35 0.0082 308.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3% 0.14% 0.3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528,927,474.27 67,387,357,868.66 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126,772,369.44 20,134,900,207.82 -0.0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0,709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文剑平 境内自然人 15.74% 498,251,477 403,574,981 质押 331,427,600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14% 320,762,323 刘振国 境内自然人 10.07% 318,747,635 239,060,726 质押 276,133,384 何愿平 境外自然人 4.20% 133,003,877 质押 20,000,000 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55% 112,339,506 陈亦力 境内自然人 2.70% 85,577,401 64,183,051 质押 75,577,40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4% 55,000,060 梁辉 境内自然人 1.61% 50,899,471 3,800,000 新华基金-民生银行-新华基金-民生银 其他 1.44% 45,695,785 行-碧水源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4% 45,432,613 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新 华基金-民生银行-新华基金-民生银行-碧水源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 计持有公司 158,035,29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9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新华基金- 民生银行-新华基金-民生银行-碧水源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 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无 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坚持“诚信为基、创新为力、追 求完美、成就卓越”的立业方针,秉承“承担社会责任、建设生态文明”的企业精神,以创 新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十九大加强建设绿水青山、强化污染防治加强生态 环境建设、践行乡村振兴等精神,结合国家新《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 出台、供给侧改革和水处理标准的逐步提升、发展生态与循环经济等政策,抓牢解决水资源 短缺与饮用水不安全问题的良好机遇,公司全面稳步发展。特别是目前我国多地区对高品质 水环境与再生水有刚性需求,同时区域性污水排放标准、自来水及饮用水标准的提升,以及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均对 水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等,也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难得的机会。随着中 共中央、国务院上半年发布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公司将加强技术 创新研发,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装备,以解决中国“水脏、水少、饮水不安全” 三大水环境问题为己任,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为国家环保事业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公司不忘初心,以技术创新为公司发展之术,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化和巩固 公司在水处理与膜技术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积极拓展市场,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扩大 产能和服务规模,丰富公司业务产业链,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与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 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特别是公司不仅可以将污水再生为地表水IV类,而且在DF膜开发后, 可以将污水通过“MBR-DF”处理并达到地表水II类或III类,为我国水环境治理、解决缺水及 生态环境建设提供解决水危机问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通过对膜法水处理技术的不断创新 突破、以示范工程项目为水生态环境治理树立起新型有效的思路,以世界一流的膜技术服务 社会。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3,928,552.51元,同比下降8.50%;实现利润总额 107,702,505.11 元,同比增长150.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5,976,547.62元,同比增 长311.31%,较好的实现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交集团在项目开展和内 部管理上积极合作,通过抓实国家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结合“一带一路”发展规划, 公司以核心技术为优势,通过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以轻资产运营模式为主,集中精力做好 技术创新,为国家环保治理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双方战略协同效应逐渐释放,公司业绩得到 了较大的恢复与提高。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国家加强中央环保督察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生态环 境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环境下,国家环保政策开始稳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大力 推行及环境税征收等,使得我国开始采取更强治污手段、更严格排放标准、污水再生、零排 放等国家治理水污染的发展方向,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机会。公司利用自身创新的 理念、技术及商业模式与经营实力的优势实现了业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形成了多个核心区 域市场已基本覆盖全国,遍布二百多个城市,与自身固有的发展模式以及核心技术产品大规 模生产有效结合;同时合理地控制成本与费用,使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没有受到上述市场环境 与行业的剧烈影响,经营相对稳健,现金流也相对充裕,为未来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 础。在目前国家开始实施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与较好的市场环境下,膜技术已经成为解决 我国水脏、水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主流技术,并进一步在市场上得到认可,特别是成为了 部分缺水地区的关键技术。因此公司对未来的业务发展仍充满信心。 在市场方面,公司抓住了国家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为基本国策及优先工作,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建设绿水青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节能减排、水资源严格管理、《水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消灭劣 V 类水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保护未被污染的 III 类以上水体,进一步加强治理及供给侧改革等政策利好落实的大好机会,通过公司独特的市 场与商业模式,推动膜技术成为我国解决水污染、水资源短缺、饮水不安全问题的核心技术, 并在我国多个地区与行业的全面大规模应用,特别是在北京地区、环太湖地区、环滇池地区、 海河流域与京津冀地区、南水北调、华南经济发达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发达地 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区、新疆地区及西北部缺水地区等我国水环境敏感地区的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与新建扩容改 造、污水资源化与循环工程中成为了骨干力量,并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国内膜技术领域及污 水资源化领域的领军者地位。近年来公司已连续建成多个地下式 MBR 再生水厂,在中心城 市建设地下式再生水厂已成为国内一些主要城市的重要选择,并成为国内许多城市建设再生 水厂的发展趋势,为公司增添了更多的商机。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系 统(ICWT)应用于各种分散性的污水处理项目,ICWT 凭借着具有模块化、智能化、运输便 利、安装快捷、高效节能、无需专人值守等优点,解决了我国村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问题和水 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同时也可广泛应用于酒店、社区及医疗污水等不同区域。同时公司的高 性能海水淡化反渗透膜技术以及海水淡化系列产品已成功应用于青岛董家口经济区海水淡化 厂(一期规模 10 万吨/日,远期规模 30 万吨/日),是我国首座自主研发、自主设计、自主建 设的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此外,随着城镇居民对饮用水安全与标准的提升,家用净水器和惠 民水站的推广亦为我国健康饮水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自主创新研发出的 MBR-DF 双膜法技术,能够将污水处理为可回用的地表 II、III 类再生水,是我国实施污水资源化战略 的核心技术,可同时解决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短缺,实现污水资源化,此项技术的应用将成 为未来又一潜在的增长引擎。 公司务实且稳健耕耘,通过模式创新不断推动公司膜技术进入新的区域水务市场,增加 了公司的市场份额,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MBR-DF双膜技术在全国范围内 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双膜新水源技术经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力推广应用,已经开辟出 一片新蓝海,在新疆、陕西、内蒙古、云南等多个地区让水资源再生循环成为可能。在研发 与自主创新方面,公司在超/微滤及DF膜制造技术、膜组器设备技术、MBR与CMF应用工艺 技术、MBR-DF联合新水源工艺技术、振动MBR、阵列平板膜、PENF/RO膜、ICWT等多种 类型的一体化产品、应急净水车、催化剂产品、工业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工业零排放技术等 以膜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开发领域进一步取得进展与突破,形成了覆盖面广、产业链完整、多 系列、多类别的高品质产品与技术服务体系,并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超低压选择性纳滤 DF膜生产技术完成大规模生产,新一代中衬超/微滤膜、脉冲曝气技术、新一代超级纳滤机 D601系列、D768系列、D668系列等智能纳滤净水机、高效高级催化氧化技术等创新产品与 技术的研发均已成功投放市场,特别是公司利用自身开发的技术在工业污水处理、垃圾渗滤 液处理、农村治污等领域均取得市场突破,为公司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承担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课题,公司建 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美国工程院士David Waite教授工作站、李锁定创新工作 5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并先后与清华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成立联合研发中心, 落户中国境外首个火炬创新园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火炬创新园,并牵头组建了膜 生物反应器(MBR)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水处理膜材料及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成功实现了公司研发方向与国家科研规划的完全融合。在膜材料与核心设备生产方面,公司 在北京怀柔建有国际一流的膜研发、制造基地;同时,公司在天津、南京、昆明、无锡均建 有膜研发生产基地。公司膜生产基地的年产能为微滤膜和超滤膜1,000万㎡、纳滤膜和反渗透 膜600万㎡,进一步降低了产品成本,成为目前全球领先的能生产全系列产品的膜产品生产商 和先进的环保设备制造商,也是世界上少数拥有MF、UF、DF及RO全系列膜产品生产技术(世 界上仅苏伊士与碧水源)与生产线的公司之一及全球膜产能最大的公司之一;另外,旗下的 净水公司生产的净水器系列产品预计来年将实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并成为净水器行业的领先 品牌与最多创新产品提供者。同时,公司在管理、品牌、人力资源等领域均取得进展,各种 成熟的激励机制不断形成,使得公司的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员工数量与素质大幅提升,公司 品牌已成为中关村及环保行业内的著名品牌及创新引领者,并取得了社会一致认可。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 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故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影响本公 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因处置对浙江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及注销子公司双河市昆仑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减少, 本期因新设子公司哈尔滨碧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增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