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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关于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6-12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08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交融资租赁
    (广州)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广州租赁”)申请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租赁期间为 36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二)款规定,
中交广州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1 年 6 月 11 日,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交融资租赁(广
州)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涛、孔维健、
刘小丹、杜晓明、高德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鎔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 162 号九层 912 单元(仅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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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
经营);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交易咨询和
担保(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融资租赁服务;向国内外购买
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
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股权结构: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51%
股权,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关联关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交广州租
赁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规定,中交广州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交广州租赁净资产 340,589.48 万元。
2020 年营业收入 77,194.51 万元,净利润 19,125.58 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交广州租赁净资产 346,633.32 万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9,730.07 万元,净利润 6,043.83 万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1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中交广州租赁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获批额 103,600 万元(含
本次交易)。
    经核实,中交广州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赁资产转让价款:5.00 亿元
    2. 租赁期间:共 36 个月
    3. 租赁利率:首年为 4.75%,自起租日届满 12 个月后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中交广州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公司日常经营发展
需要,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
的整体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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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况。本次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本次与中交广州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
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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