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汝州碧水 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反向保理业务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事项、为控股子公司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向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上述交 易的相关资料。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