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碧水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1.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2021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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