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10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年8月10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至 2021年8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北京 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4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92,509,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255,359,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9.6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37,149,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大连碧水源再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285,989,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反对票 6,519,5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0%;弃权票 9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42,788,239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6.78%;反对票 6,519,561 股; 弃权票 90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安顺良业光启文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290,785,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反对票 1,722,8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3%;弃权票 9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47,584,932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6.50%;反对票 1,722,868 股; 弃权票 900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为汝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反向保理 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541,033,7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 反对票 6,525,5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9%;弃权票 900 股。关 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42,782,239 股,占出席会议 2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6.76%;反对票 6,525,561 股; 弃权票 900 股。 4. 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787,750,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反对票 6,500,8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2%;弃权票 6,200 股。 关联股东文剑平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42,801,639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6.80%;反对票 6,500,861 股; 弃权票 6,200 股。 5.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545,858,4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 反对票 1,694,6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1%;弃权票 7,100 股。 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47,606,982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6.55%;反对票 1,694,618 股; 弃权票 7,100 股。 6.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545,862,1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 反对票 1,691,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1%;弃权票 6,200 股。 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47,610,682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6.56%;反对票 1,691,818 股; 3 弃权票 6,200 股。 7. 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290,757,5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票 1,75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弃权票 9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47,556,782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6.45%;反对票 1,751,018 股; 弃权票 9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