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2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12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阳碧源”)为公司子
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济阳碧源 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济阳碧源 1%股权,公司合计持有济阳碧源 100%股权。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济阳碧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
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4,95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业务期限为 15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济阳碧源资产负债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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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合计持有济阳碧源 100%股权,本议案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碧水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长泰碧水源 100%股权。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长泰碧水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
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业务期限不超过 18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长泰碧水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
议案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南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南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碧水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持有南江碧水源 90%股权。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南江碧水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江县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 11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南江碧水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新水源”)为
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昆仑新水源 4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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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8,400 万元的中长期贷款业务的 49%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616 万元,业务期限为 16 年,
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昆仑新水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属于关联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一)》;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
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
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二)》;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久安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6)。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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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必兴”)
部分合伙人综合业务考虑及发展需要,经西藏必兴全体合伙人讨论研究,一致同
意公司、关联股东文剑平、刘振国以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对西藏必兴减资,其中公
司认缴出资额由原 30,000 万元减少至 11,400 万元,有限合伙人文剑平认缴出资
额由原 30,000 万元减少至 20,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刘振国认缴出资额由原
10,000 万元减少至 6,330 万元,有限合伙人陈云海认缴出资额由原 10,000 万元
减少至 2,500 万元。因此,西藏必兴认缴出资金额将由合计 130,100 万元减少至
90,3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
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剑平回避表
决。公司本次放弃认缴出资金额 18,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不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减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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