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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16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基本情况
    1.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项及合同
资产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度,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
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以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为了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根据应收
款项的结构特征,进一步细化了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经公司
研究,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以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2. 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变化
    (1)应收账款
    在对组合风险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时,公司以账龄分析法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比例变更前后比较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变更前              变更后              同行业水平

      0-6 个月                                           1%             0-2.69%
                                   5%
     7-12 个月                                           5%             0.3%-5%

                                        1
         1-2 年                       10%                    10%           0.78%-20%

         2-3 年                       30%                    20%           1.09%-30%

         3-4 年                       50%                    40%           2.09%-50%

         4-5 年                       80%                    60%          36.16%-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2)长期应收款
    变更前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变更后,公司对长期应
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为1%。
    (3)合同资产
    变 更 前 公 司 对 已完 工 未 结算 形 成 的 合同 资 产 预 期信 用 损 失 计提 比 率 为
0.66%,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形成的合同资产以及按金融资产模式
核算的PPP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率为1%。
    3. 变更日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往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 50%,本次变更不会导致下一报告期公
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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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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