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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7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
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
15至2022年1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上午9:30在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 东代表共 3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1,722,868,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569,897,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3.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52,971,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3,385,4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票 9,483,3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5%;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44,350,938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3.84%;反对票 9,483,352 股;
弃权票 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9,951,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票 2,91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0,916,69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0%;反对票 2,917,600 股;
弃权票 0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济阳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9,9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票 2,9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0,926,69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1%;反对票 2,907,600 股;
弃权票 0 股。
    4.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吉林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9,9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票 2,9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0,926,69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1%;反对票 2,907,600 股;
弃权票 0 股。
    5.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9,899,9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票 2,954,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0,865,44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07%;反对票 2,954,050 股;
弃权票 0 股。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88,500,3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反对票34,353,6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9%;弃权票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19,465,808股,占出席会议


                                   3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7.66%;反对票34,353,682股;弃
权票0股。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88,52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反对票34,326,6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9%;弃权票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19,492,808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7.68%;反对票34,326,682股;弃
权票0股。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88,52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反对票34,326,6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9%;弃权票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19,492,808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77.68%;反对票 34,326,682
股;弃权票 0 股。
    9.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9,9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票 2,9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0,926,69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1%;反对票 2,907,600 股;


                                   4
弃权票 0 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9,9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票 2,9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50,926,69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1%;反对票2,907,600股;弃
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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