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及公司出具《关于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处置预案》 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