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充分了解被选举人员黄江龙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的基础上,未发现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情况,黄江龙 先生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职务,其推荐、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