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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所致,未触及要约
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非交易过户,目前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副总经理刘振国先生的通知,其与王雪芹女士已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
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
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股份分割安排
    刘振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1,764,435 股股份,根据刘振国先生提供的《告
知函》,刘振国先生与王雪芹女士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股份分割的具
体安排如下:
    刘振国先生将其直接持有公司的 238,574,426 股股份非交易过户登记至王
雪芹女士名下,归王雪芹女士单独所有;53,190,009 股归刘振国先生单独所有。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振国先生持有公司 291,764,4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5%,
其中 12,321,125 股处于质押状态,40,868,884 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王雪芹
                                    1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振国先生持有公司 53,190,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7%,
其中 12,321,125 股处于质押状态,40,868,884 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王雪芹
女士持有公司 238,574,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6.58%。
    本次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姓名
         性质   股份状态      股数(股)        股比    股份状态    股数(股)    股比
                   质押        12,321,125       0.34%     质押       12,321,125   0.34%
                   冻结        40,868,884       1.13%     冻结       40,868,884   1.13%
刘振国
                   流通       238,574,426       6.58%      -                  -     -
         无限
         售流      合计       291,764,435       8.05%     合计       53,190,009   1.47%
         通股

王雪芹              -             -               -       流通      238,574,426   6.58%



    三、其他说明
    1. 王雪芹女士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
    2. 鉴于刘振国先生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王雪芹女士承诺就王雪芹女士与
刘振国先生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刘振国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刘
振国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王雪芹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的变动
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关于高管身份的相
关股份变动限制执行。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变动有新
的规定,王雪芹女士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鉴于刘振国先生承诺其表决权委托至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221,023,178 股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 18 个月内不减持,且本次变动后,刘振
国先生持有 53,190,009 股,王雪芹女士承诺就其持有的 167,833,169 股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 18 个月内不减持。同时,鉴于刘振国先生于《合作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中作出了表决权委托及放弃的相关约定,王雪芹女士承诺就持有的
167,833,169 股对应表决权按照前述协议约定继续委托给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并就剩余持有的 70,741,257 股永久放弃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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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王雪芹女士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
份带来的后果,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则进行的相关处罚。
    3. 鉴于刘振国先生于 2019 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作出
了业绩承诺差额补偿约定,王雪芹女士承诺就刘振国针对该业绩承诺差额补偿对
应份额的或有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四、备查文件
    1. 刘振国先生签署的《告知函》;
    2. 王雪芹女士签署的《承诺函》;
    3. 刘振国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 王雪芹女士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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