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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2-07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年6月15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
15至2022年6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30在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 东 代表共 3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1,626,109,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472,172,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6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53,936,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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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98,260,8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反对票 27,848,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1%;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26,087,988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1.91%;反对票 27,848,932
股;弃权票 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98,165,3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反对票 27,944,4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2%;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25,992,488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1.85%;反对票 27,944,432
股;弃权票 0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617,603,9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票 8,505,8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2%;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45,431,033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4.47%;反对票 8,505,887 股;
弃权票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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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大连碧水源再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625,399,0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对票 7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弃权票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3,226,12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54%;反对票 710,800 股;
弃权票 0 股。
    5.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新乡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625,399,0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对票 7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弃权票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3,226,12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54%;反对票 710,800 股;
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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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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