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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
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2022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出具上述报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
股东的报告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要约收购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1
城乡”或“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
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07,210,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
要约价格为6.0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9月9日止。若公
司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
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查阅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结合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股价在二级市
场的表现,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建议公
司股东综合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
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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