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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0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2-11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年9月20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
15至2022年10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上午9:30
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 及股东代表共 7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1,884,495,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851,638,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32,857,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84,203,1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77,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4,244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32,565,06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1%;反对票 277,930 股;弃
权票 14,244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九江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84,203,1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77,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4,244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32,565,06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1%;反对票 277,930 股;弃
权票 14,244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林州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84,201,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79,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4,244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32,563,16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0%;反对票 279,830 股;弃
权票 14,244 股。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62,034,8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反对票 22,20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弃权票
256,256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0,396,783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1.64%;反对票 22,204,200 股;
弃权票 256,256 股。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61,702,6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反对票 22,517,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9%;弃权票
275,256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0,064,58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0.63%;反对票 22,517,403 股;
弃权票 275,256 股。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61,702,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反对票 22,517,3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9%;弃权票
275,256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0,064,68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0.63%;反对票 22,517,303 股;


                                   3
弃权票 275,256 股。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62,317,9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反对票 22,14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弃权票
33,244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0,679,89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2.50%;反对票 22,144,100 股;
弃权票 33,244 股。
    8.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83,218,4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反对票 1,020,5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弃权票
256,256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31,580,441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6.11%;反对票 1,020,542 股;
弃权票 256,256 股。
    9. 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504,852,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反对票 5,939,6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9%;弃权票
14,244 股。关联股东文剑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26,903,389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1.88%;反对票 5,939,606 股;
弃权票 14,24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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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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