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
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
15至2023年1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9:30在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本次会议的 股 东 及股 东代表共 50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1,874,235,5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837,748,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36,487,5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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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68,493,7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对票 5,67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0%;弃权票
66,2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30,745,661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4.26%;反对票 5,675,680 股;
弃权票 66,20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72,620,3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反对票 1,615,2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9%;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34,872,28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5.57%;反对票 1,615,261 股;
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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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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