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公
司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调整为“总裁”“高级副
总裁”“财务总监”,调整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
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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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
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董
事会议事规则》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调整为“总裁”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调整为“总裁”“财
务总监”。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总
经理工作细则》调整为《总裁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中“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调整为“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总裁工作
细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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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本次调
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
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本次调整仅
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
为规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分别调整为“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
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
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本次调整
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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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
和保密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调整为“总裁”“财务总监”。
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
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
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
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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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内容为将《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调整为“总
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本次调整仅为职务称谓的更名,不涉及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业科技”)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持有良业科技 90.01%股权。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良业科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
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29,25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业务期限为 1 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
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
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良业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一)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碧
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
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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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二)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同意公司为北
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基本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
1 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 2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8)。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
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三)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
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柔支行申请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
为 1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具体担保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74)。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四)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同意公司为北
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8)。由于该项目贷款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五)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同意公司为北
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外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1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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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018)。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六)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碧水源
膜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 13 个月,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1)。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同意公司为北京碧
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柔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 12 个月,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5)。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本次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32,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天津碧水源膜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7 月更名为
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为天津碧水源膜材料有限公司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为 2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由于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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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源分离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北京碧水源分离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碧水源
分离膜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0)。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一)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更名为良业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
之日起 2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
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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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良业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9,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 1 年,
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 )。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三)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证期限为主
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四)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交雄安租赁有限公司申
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
限不超过 16 个月,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
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
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
该担保事项。
本次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81,5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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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长泰
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泰县支行申请的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2)。由于该项目贷
款已结清,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长泰
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不超过 18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32)。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本次提前终止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37,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宁波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宁波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宁波碧兴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6,800 万元,贷
款期限 15 年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由于该项目有
其他资金安排,公司拟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10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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