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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2018-12-18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8-129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或“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
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拟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的比例以不会触
及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约收购条件为限,增持金额最低不
少于人民币2亿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发布了海淀科技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超过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

     2018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海淀科技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海淀科技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88,550
股,增持金额200,449,646.11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占公司总股
                                   增持数量                     成交均价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成交金额                        本的比例
                                     (股)                     (元/股)
                                                                                  (%)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1       1,000       11,300.00         11.30            0.00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2    3,974,853   45,112,070.13        11.35            0.17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3    7,732,337    88,988,188.13      11.51            0.33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4     526,000      5,940,476.40      11.29            0.02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7    5,354,360    60,397,611.45      11.28            0.23
            合   计                17,588,550   200,449,646.11      11.40            0.75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海淀科技持有公司股份675,044,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28.7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海淀科技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7%。

     二、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海淀科技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法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
体资格;

     2、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4、增持人本次增持可以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免于提出豁免申请。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海淀科技承诺自增持完成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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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
要约申请的条件。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5、截至本公告日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海淀科技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枫律证字
[2018]AN377-1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