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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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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
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月的29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
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1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
年1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公司在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
1,168,191,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9.6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164,904,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9.559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
代表股份3,286,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398%。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4,883,3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7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597,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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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286,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1398%。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68,160,19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9974%;反对30,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5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72%;反对30,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事项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66,052,4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8169%;反对2,138,6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44,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2045%;反对2,138,6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95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68,179,39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9990%;反对1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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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71,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4%;反对11,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9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68,160,19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9974%;反对30,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52,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72%;反对30,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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