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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宝剑)2019-04-16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其中参
加公司现场董事会 12 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董事会 0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5 次。

    2018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对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
可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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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事项、关于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预案的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制
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事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事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项、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提名毛挺先生、梁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
间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事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事项、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关于巨
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事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
项、关于公司为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事项、关于公司为爱放牧(兴安盟)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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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
工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的
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
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辞去第四届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增补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核,对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是
否满足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技术人员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公司管
理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要产品销售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及执行情况介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
经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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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都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
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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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申宝剑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