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19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6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2、本次公司为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华商银行申请大额存单质押并
购贷款业务展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担保,期限为1年。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含子公司间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248,817.1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拟由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香
港”)实施认购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增发股份事宜;为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同意三聚香港向华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贷款,
期限为2年;同时,公司拟以存单做抵押的方式为本次三聚香港向华商银行申请
贷款的事项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17年3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为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为保证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三聚香港拟向华商银行申请上述大额存单质
押并购贷款业务进行展期,期限为1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
为: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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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
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HONGKONG)LIMITED.)
2、执行董事:刘雷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公司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 208 号胜基中心 20 字楼(20/F.,Winbase
Centre,208 Queen's Road Central,HongKong.)
5、公司注册资本:港币 30,000 万元
6、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经营范围:销售石油炼化、能源化工专用设备及材料、组件、催化剂及
助剂,能源净化设备及配套产品,生物质能源;能源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55,699.61 409,608.05
负债总额 306,914.50 252,710.32
净资产 148,785.11 156,897.73
资产负债率 67.00% 62.00%
项 目 2017年度 2018年1-12月
营业收入 52,458.56 167,417.98
营业利润 7,492.84 1,8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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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22,504.62 3,586.88
上述表格中2017年度、2018年度的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含子公司间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
981,50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8.63%、占公
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8.62%。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含子公司间担保)总额约为
人民币 981,50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8.63%、
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8.6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含子公司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48,817.12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47%、占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9.79%。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三聚香港提供担保是以内存外贷的形式为三聚香港
支付交易对价资金,保证认购巨涛海洋增发行股份事宜的顺利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小京、申宝剑、杨文彪、谭向阳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
子公司三聚香港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实施认购巨涛海洋石油服务
有限公司增发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资金,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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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影响公司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
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