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2019-04-2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更名公告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北
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3 号),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因跨年因素,根据命
名规则,本次债券名称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形式,其中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行规
模不超过 4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度为 2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
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
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