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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3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我们作为北京
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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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小京                  申宝剑


             杨文彪                  谭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