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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宝剑)2020-04-28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1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其中参加
公司现场董事会17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董事会0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公司股东大会9次。

    2019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
2019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2、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

案》、《关于公司为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委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

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供担保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为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事项》、 关于公司为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签署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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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19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
于公司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为子公司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关
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公
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
于子公司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
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2019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事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
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拟变更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1、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为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事项》、《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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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为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公司与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拟为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
员,在2019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的
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
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
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形,对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
期是否满足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
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技术人员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公司管理
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要产品销售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及执行情况介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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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都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
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申宝剑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