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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年度)2020-04-28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9 年度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
2、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3




           委托单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 系 电 话 : ( 010) 85886680
           传 真 号 码 : (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0】第 2070 号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环
保公司”)管理层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聚环保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三聚环保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
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
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
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
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三聚环保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聚环保公司 2019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4 月 27 日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三聚环保”)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
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
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针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机制,及时做好防控工作,确保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
科技有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三聚环
保(香港)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2.12%,营业收
入合计约占公司合并的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3.1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
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筹资
管理、担保业务、项目管理、全面预算等。

    (二)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北
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
制并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
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
议事规则独立有效地运作,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基于公司 2019 年度发展战
略的调整,为增强技术决策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在董事会下增设技术委
员会。2019 年公司下大力气,不断优化管理流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加强对战略、
经营、投资、项目等的管控职能,集中优势资源,推进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形成了
与公司现状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系,各部门职权更为清晰、分工更加明确。

    2、发展战略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19 年,公司按照既定方针
稳步实施战略转型:保持传统净化剂、催化剂业务稳定,并积极在环保工程服务领
域开拓新的市场;进一步缩减垫资建设的对外工程业务和非核心贸易业务,重点完
成现有核心技术示范项目,为未来实现稳定的业务增长提供保障。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
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对公司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促进内控
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的不断提升;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等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各相关部门、人员及下属子公司对审计部的工作均给予支持和配合。

    4、人力资源

    公司秉承德才兼备的人才战略,注重人才的选择、培训、激励,人力资源部根
据公司发展及各部门的人员需求,拟定公司的人才需求计划,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
及经营计划的实现。公司始终把人才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根据公司发展及员工需求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于技术和业务人员,组织定期培训,加强技术和业务人员的
专业水平,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公司制订了科学合理的考核体
系,对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能力、对企业文化的认可等方面进行全面、分级
考核。

    报告期内,考虑整体控制人工成本的要求,公司制定并落实人员优化方案,进
一步完善了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5、企业文化

       公司持续秉承“天蓝、水清、地沃、人善”的发展理念,以“高效、团结、诚信、
品牌”为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绿色环保产业的引领者。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
技术创新为先导,以管理创新为保障,以服务客户为宗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回报社会,为员工提供舞台,为股东创造价值。

       2019 年,公司不断增强党支部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改组了党支部成员,加强
党员在企业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多次组织党课学习,在公司内部树新风、立正
气。

       公司始终倡导员工自我实现与公司发展紧密相连的共同价值观,鼓励员工“勇于
开拓、追求创新”的进取精神,通过组织员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效增强了公司凝
聚力和员工的团队意识,使公司的企业文化深入人心,2019 年公司工会又建立了“职
工书屋”,进一步丰富职工文化内容,促进知识共享与传播,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强
化核心竞争力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

       6、社会责任

       (1)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推动社会绿色发展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公司一直秉承技术创新、质
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
力,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为客户提供了优质产品及服务。

       目前已在塔里木油田、西南油气田、华北油田、冀东油田、辽河油田、胜利油
田等八大油气田建成并运行 200 多套“一站式脱硫服务业务”脱硫装置,安全、规范,
质量、信誉皆有保障。2019 年,公司悬浮床加氢工业装置利用生物原料油,成功产
出符合欧盟标准的第二代生物柴油产品,进一步奠定了三聚环保在生物燃料加工领
域的领先地位,市场前景广阔,对于废弃油脂处理、碳减排、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
义。公司还开创了粒状干法脱硫+低温脱硝+余热回收这一全新的工艺路线,很好地
解决了烟气净化难题,有效利用了烟气余热。技术已在内蒙古、河南、河北、山西、
山东、江苏、新疆以及东北等地获得应用,装置已达 50 套。
    (2)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建立有特色的化石能源产业改造、升级和转型发
展新模式;形成模块化、标准化的脱硫净化服务模式;开发悬浮床加氢新工艺和系
列催化剂,生产先进的二代生物柴油产品;利用废弃的农作物秸秆,生产炭基肥料
返回农田,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有机碳含量,实现秸秆循环利用;为加强节能
减排及清洁生产,对产生的生活污水添加零排放水处理药剂,保证循环水系统不腐
蚀和结垢,减少污水外排,废水回用彻底,节水效果显著。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
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发挥积极作用。

    (3)保障员工权益,完善员工福利

    公司与所有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公司遵守法定的劳动时间和休
假制度,为所有员工提供了年度免费的健康检查,另外为公司员工缴纳了补充医疗
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工会组织建立了贫困、疾病员工的帮扶
方案,对公司内患病、贫困以及发生意外的员工给与一定的资助。

    公司始终关心员工身心健康,2019 年,公司工会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中关村国家
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体育健身系列活动,包括篮球挑战赛、羽毛球精英挑战赛、
足球挑战赛等,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公司组织第三届健步活动等各类文体比赛,丰
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公司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关注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在
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多年来一直坚持并秉承 ISO14000、
18000 的体系认证,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建立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创造企
业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公司通过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管理体系审核、安
全评价、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员工相互监督等多种形式,推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持续有效开展。

    (4)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2019 年,持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完善安环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加
强责任制建设,并配备专职安全环保负责人。实现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全覆盖,强化
应急预案的演练。下属各分子公司加大日常安全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监控,每周定时
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巡检,确保安全环保设施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同时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创造适宜工作环境,有效控制了安全环保风险。

    (三)风险评估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十分关注风险事件识
别,公司管理层关注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
并将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研究开发、业务拓展、项目及生产管理、设备采购、
员工管理等方面纳入重点风险评估的范围,准确识别内部和外部风险。针对风险制
定必要的应对措施,建立了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内部监督系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四)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在日常事项处理方面,通过不
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会计系统控制等措施,使整个生产经营过
程有章可循,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

    公司根据市场预测和管理需求,确定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层层分解并实施预
算控制,定期召开经营、生产总结分析会议,通过运营分析及时跟进、调整公司的
生产经营进度等,以确保年度经营业绩的实现。

    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形成相互制
衡机制和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如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
离、将货币资金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审核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定期、不
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和盘点,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
所有银行账户的开设、终止均通过正式的批准手续,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
立及使用情况;网上银行至少设置二级审批,重大金额必须经三级审批,密码定期
更换,充分保证了网银的安全性。

    在募集资金的控制方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独立董事
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在研究与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建立了与公司发展相适
应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已拥有多项国内外专利。公司修订了《科
技开发管理办法》,规定了从项目立项到验收结题的工作流程,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
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等。
公司重视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已拥有多项国内外专利,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奖励办法》和《技术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并使用线上专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通过加强对研究与开发的管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产品和技术储备,可以更
好的促进公司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对关联交易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责任追究及处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所承担的相应责任。2019 年度,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或
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在对外投资的控制方面,为确保重大投资的安全和增值,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的
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都
做了明确规定。对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因其明显过失行为造成公司
对外投资的重大损失,有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制订了《高风险投资业
务专项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在对外担保的控制方面,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未按规定违规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追究责任,若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控制方面,公司进一步修订了《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工
作的程序、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项目立项、项目过程、项目移交、
项目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提高项目运行效率,保证公司效益。

       在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科研
设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各项资产的立
项、购置、调拨、报废、处置流程等的管控措施,以有效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

       在采购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对公司行政办
公、科研、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流程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采购计划、采购方案审批、采购执行、合同签订、采购验收与付款、供应商
管理、采购后评价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有利于规范公司采购程序,降低采购
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对子公司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子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子公司人员招聘、调配、聘任、薪酬、绩效等管理,各
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
委派;公司的《分、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承担相应的管理职
能,对业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对口管理,对一般性事务进行指导及监督,及时
了解子公司的经营及管理情况,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

       (五)独立稽查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下设立了审计部,对货币资金收支、募集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和付款、账实相符
的真实性、手续的完备程度等进行不定期的核查。通过独立稽核来验证各项交易和
记录的正确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同
时,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了
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信息与沟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强化信息披露事务
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及时性,
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与信息披露、沟通相关
的规章制度,明确了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等;并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
使得各类信息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传递便捷且准确。

    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投资者和财经媒体可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股东大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为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完整、公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领导下指定专人按照证监会、深交
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披露相关报告,并接受其问询和检查。

    公司对内建立了较为全面且健全的信息管理平台,明确了内部控制各环节相关
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2019
年度,公司进一步推进 OA 协同办公平台的一体化建设,在原有模块基础上,上线
了财务及风控业务共 12 个审批流程;完成了公司总部档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推进公司档案文件的信息化,使档案文件的保存及调阅更加便利;为满足员工手机
端的办公便利,2019 年不断完善 OA 系统与企业微信的集成开发,将流程推送、公
司发文等日常 OA 重要功能转至企业微信,同时积极开拓企业微信自身功能优势,
启用打卡、视频会议等功能。为提升人力资源信息化程度,公司引入了人力资源薪
酬管理系统,使人事数据更加快速有效地传递和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
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
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差错金   差错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1%                   额<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
                 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                           差错金额<主营业
  主营业务收入                        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
                 入总额的 2%                                    务收入总额的 1%
                                      总额的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别
           差错或损失金额≥资       资产总额的 0.5%≤差错或损    差错或损失金额<
资产总额
           产总额的 1%              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
           差错金额或损失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差    差错或损失金额<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收入总
入
           的 2%                    入总额的 2%                  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
程度做出判断。

    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d.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b.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我们根据内控规范体系的要求和公司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开展的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情况,认定: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另外,随着公司发展理念、战略布署、业务范围、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
司的内控也会应时而动,不断调整和持续优化,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控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
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