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4、7、8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20年05月2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 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04月28日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公司在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 1,164,509,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9.55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137,218,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8.398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 代表股份27,291,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615%。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28,943,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318%。其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652,65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07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7,291,09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615%。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进行 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4、7、8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012,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 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446,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815%;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7%;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008,9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0%; 反对3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443,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708%;反对37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4%;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012,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 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446,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8.2815%;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7%;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四)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012,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 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446,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815%;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7%;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012,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 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446,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815%;反对3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7%;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2,654,2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07%; 反对3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479,063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088,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905%;反对37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4%;弃权 1,479,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01%。 (七)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 公司为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001,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4%; 反对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436,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459%;反对3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3%;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八)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001,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4%; 反对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436,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459%;反对3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3%;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3,780,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74%; 反对604,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12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215,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825%;反对60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77%;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梁清华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5月20日